电 话:13811592179
邮 件:lyzhlawyer@sina.com
联系人:李颖志律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B座58层5801单元
案情简介:被告人马某为山东某民营化工集团技术项目负责人,为获取化工相关技术,以单位名义对江西某国有化工集团技术负责人郭某行贿50万元,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李颖志律师接受委托后,与马某进行了多次会见,和双方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取得了江西某国有化工集团的理解和谅解,阅卷后向办案单位多次提出案件中存在的疑点并被采纳,最终撤销一审对马某的量刑,对其予以轻判,达到了预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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