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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颖志律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B座58层5801单元
案情简介:杨某为云南曲靖某煤矿公司负责人,2011年7月至10月间,其以投资等各种名义向曲靖政府部门多名公职人员“借款”500余万元,收到相关款项后,其或是转账,或是购买高档轿车,或是购买巨额保险。债务到期后,经各债权人催讨,杨某仍没有及时归还,债权人报案后,杨某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李颖志律师接受委托后,从各方面充分了解了案情,发现各债权人报案时的说法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分歧,经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及各债权人的坦诚沟通,分析了本案的性质,认为本案不宜定性为诈骗犯罪,后在家属的配合下又进行了部分退赔,最终,杨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避免了因巨额诈骗犯罪可能面临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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