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13811592179
邮 件:lyzhlawyer@sina.com
联系人:李颖志律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B座58层5801单元
案件情况简介:蹇某为广西南宁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公司成立已十年左右,主要从事投融资及房地产相关业务,此前公司一直正常运营,能够如期给投资人正常回报。但近一两年,受相关政策影响,该公司投资的贵州茅台及山东某纸业公司等五笔较大投资业绩大幅下滑,加上房地产市场的起伏,公司盈利出现严重缩水,不能按期给投资人返利。在此情况下,其中有近五百名投资者报案,涉案金额达2.8亿元!鉴于案件的性质,当地公安部门十分重视,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处理此事,公司法人蹇某被要求前往办案单位配合调查,但没有对其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在此紧急情况下,经过多方了解、比较,蹇某及其公司立即委托了李颖志律师团队为其处理此事。
接受委托后,李颖志律师立即着手了解了上述案情及事情的全部经过,先是向办案的公安部门提交了对案件的初步看法及拟解决方案,并征得办案部门同意后,立即连夜与相关报案人(投资者)代表见面,了解其诉求,协商解决办法。经过与投资人近三天的艰苦谈判、协商,双方终于对如何解决此事达成一致看法,投资人放弃追究蹇某及其公司的刑事责任,并将此结果告知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即为蹇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经过代理律师的不懈努力,蹇某终于免除了牢狱之灾,对于涉案金额2.8亿元的此类犯罪而言,这样的结果还是非常圆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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