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13811592179
邮 件:lyzhlawyer@sina.com
联系人:李颖志律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B座58层5801单元
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高检发研字[2000]19号颁布日期:2000年10月0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高检发研字[2000]19号江苏省…[详情]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高检发释字[2000]1号颁布日期:2000年0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详情]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高检会[200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适应打击证…[详情]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法释[2003]12号颁布日期:2003年0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3号)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详情]
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特作如下决定: 一…[详情]
电 话:13811592179
邮 件:lyzhlawyer@sina.com
联系人:李颖志律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B座58层5801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