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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李颖志律师代理张某故意伤害(重伤)撤诉案

文章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2019/3/30      浏览:

    案情简介:张某,山东人,案发时二十六岁,案发前在北京打工,其被指控于2008年6月30日凌晨在北京市大兴区某网吧内持刀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左胸肋间血管断裂,胸腔积血,左肺破裂),后张某被抓获。李颖志律师接受委托时,案件已起诉至检察院,律师阅卷后发现诸多疑点,但不利的是,张某本人作了详细的有罪供述,针对其有罪供述及相关其他证据,律师与张某进行了多次会见,认为认定张某有罪的证据存疑,律师认为张某无罪,并针对此情况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多次沟通,但案件还是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阶段,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意见,并针对案件疑点要求补充相关证据。经补充证据后,依然不能排除律师提出的合理怀疑,本案经一波三折后,最终采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在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撤诉,被告人张某被释放,免除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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