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13811592179
邮 件:lyzhlawyer@sina.com
联系人:李颖志律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B座58层5801单元
案情简介:李颖志律师接受被告人肖某家属委托时,肖某是以组织卖淫罪被起诉至检察院,但律师阅卷以及与肖某会见后,发现案卷中的多处疑点,同时,肖某也对认定自己为组织者这一特定身份提出了异议,并提供了可能为真正组织者的相关线索。针对这一情况,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联系、沟通,在案件经补充侦查后,指控肖某的罪名得以改变,从量刑严重的组织卖淫罪变更为量刑相对较轻的介绍卖淫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结果当事人也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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