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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适用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整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7/12/22      浏览:
刑法分则中的法定刑是依据刑法总则的规定,根据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确定的刑种和刑度,表明了犯罪与刑罚质的因果性联系和量的相适应关系。具体犯罪法定刑的规定,是以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和最低程度为依据。如果立法者认为某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就会规定较重的法定刑;如果立法者认为某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轻,就会规定较轻的法定刑。那么该如何适用在法定刑下减轻处罚呢?北京刑事辩护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适用减轻处罚情节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减轻处罚应当与从轻处罚相区别。在同一法定刑幅度内无论是适用较轻的刑种还是较短的刑期,都应理解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应当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判处刑罚,不包括最低刑的本数在内。2.如果同一条文中有几个法定刑幅度时,减轻处罚一般应理解为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但是,如果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仍显刑罚过重的,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继续选择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处罚。如果法条明确规定的下一个或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是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可以判处法条没有规定的拘役或者管制,但不能免除处罚。3.当主刑减轻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刑罚时,附加刑?主要指财产刑?原则上应当一并减轻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中明确规定的附加刑,但适用原法定刑幅度中的附加刑实际上对被告人有利的除外。如果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中没有规定附加刑的,不能仍然适用原法定刑幅度规定的附加刑。如果主刑减轻适用法条没有规定的拘役或管制刑的,应当依据本罪的最低法定刑幅度中有无附加刑的规定,决定是否判处附加刑。4.犯罪单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而法条在多个法定刑幅度中设定的罚金刑完全相同,此时,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对犯罪单位判处低于法定最低罚金额的刑罚?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对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单位,可以判处低于违法所得一倍的罚金?。以上就是北京刑事辩护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适用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的情况较为复杂,欢迎前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网的刑事律师,他们会提供给您详情且专业的解答。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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